总题:经历、享受并彰显基督(四)

2
灯中照出神圣之光,
乃是神作生命照亮;
因此灯台须属精金,
配合神的圣别荣光。
3
在这黑暗时代之中,
神圣生命之光照亮,
照在许多人群中心,
将主见证向人释放。
4
要作这个纯洁见证,
“起初的爱”必须保守;
如此,那得胜者之分─
“生命树果,”
必得享受。
5
必须忍受苦难、逼迫,
才能得着“生命冠冕;”
属灵淫乱也要胜过,
“隐藏吗哪”始得饱餐。
6
弃绝“耶洗别”之所为,
就能得着辖管之权;
死的玷污要全胜过,
洁义“白衣”就必得穿。
7
必须如同“非拉铁非,”
遵守主话,不弃主名;
“温水”自满,
尽都胜过,
与主同筵,享祂丰盛。
8
召会必须如此纯洁,
成为明净精金灯台,
配合主的纯洁见证,
照明基督,荣光满载。
9
地上各处地方召会,
在这时代作这灯台;
将来圣城耶路撒冷,
作这灯台直到万代。
10
圣城宝贵如同精金,
作主灯台最终出现;
永远托着基督作灯,
使神圣光照耀灿烂。